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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从中国政府网站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快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将规划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高地。探索农业创新驱动的发展路径,显著提高示范区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发展水平。坚持“一区一区”的主题,依靠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升级的模式,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了重点任务,包括培育创新主体、强化主导产业、集聚科教资源、培养专业农民、促进整合共享、促进绿色发展、加强信息服务和加强国际合作。具体而言,按照“一区一主导”的定位,加大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着力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强化特色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重点培育现代农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新形式和新模式,提升示范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发展路径,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推进产业链高端延伸。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探索农民分享第二、第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机制,增加农民收入、致富,增强农民的收益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区域协同创新,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创建新型“科技+产业+生活”社区,建设美丽农村。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和农村的全面深入融合,发展智能农业(000816,诊断单元),建立和完善智能化、网络化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生产全过程的信息管理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标准体系(000061),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示范,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
指导意见还提出了政策措施,包括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创新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土地利用政策、优化科技管理政策。具体而言,中央政府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成果转移转化等。通过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各地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农业科技研究开发,集中到示范区,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全面采取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和地方政府在现代农业领域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示范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聚集在示范区,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利用自有资金参与示范区所在县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创新信贷投放方式,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金融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建设项目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引导风险投资、保险资金等各类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标题:国务院发文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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