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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月19日电(记者吴)12月28日,四川省德阳市召开了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改革后,德阳市检察院反腐败、反渎职和预防职务犯罪局的20名工作人员被调往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共有21个内部机构。其中,纪检监察机关9个,纪检监察机关占76.2%。这是四川省第一个正式成立的市(州)监察委员会。
1月9日,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大营县政府副县长、县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陈晓萍采取留置措施,成为四川首例实施留置措施的案件。
深化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在四川,从省到市再到县,这个热门词汇在四川中部传播和涌动。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全面部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国家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四川省委立即响应,迅速行动,牢牢把握试点工作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目前,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四川省深化监管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是“倒工期”和“打挂图”。
11月13日,四川省深化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立,省委书记任深化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四川省委全面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同时,把试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11月13日至23日,四川省在10天内召开了两次省级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在推进改革中开展试点工作,不断紧迫改革主体责任,确保试点工作扎实、稳步、有序开展。
四川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深化监督体制改革试点中,四川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省委负主要责任,书记当“建设队长”,确保了四川监督体制改革试点沿着党中央指示的正确方向前进。
2017年1月上半月前,将依法成立市(州)监管委员会,完成上市工作;2月10日前,依法成立省、县(市、区)两级监管委员会,完成上市工作。这是四川省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的两个重要时间节点,“把时间节点具体到天,把任务落实到人”是四川省改革试点工作的一个亮点。
中央高层设计后,四川省委加强了改革的总体规划。省委常委会议审议了《四川省深化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深化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主要职责和人员组成》。在四川省深化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深化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和《关于深化市县两级监督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全省推进国家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1月16日,四川省纪委召开全国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深化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2月1日,中央深化国家监督体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正式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实施步骤,细化了全省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实施路径和具体要求。四川省深化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扭转了建设周期,打起了挂图,按既定计划推进了工作。
四川省深化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既定部署,明确工作流程,锁定时间节点,颠倒工期,细化安排,按计划逐步推进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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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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