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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驱论坛报》(记者刘墉)3月30日,山东召开“一带一路”建设税收援助新闻发布会。《经济导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2017年底,山东省国家和地方税务局已给予1385家“走出去”企业12.6亿元的国内税收抵免。

去年1385户“走出去”鲁企境内抵免税款12.6亿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孙德仁表示,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1385家“走出去”企业。2017年,海外收入112.9亿元,国内税收抵免12.6亿元,同比增长35.4%;税务部门为“走出去”企业发放49张“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帮助“走出去”企业享受境外税收协定待遇4466.5万元,同比增长34.6%;“走出去”企业用于境外承包和境外投资的货物出口额为14.4亿元,境外投资出口退税免税4.1亿元。

去年1385户“走出去”鲁企境内抵免税款12.6亿

此外,该省税务机关积极利用税收协定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权利保护,通过相互协商程序帮助企业解决税收纠纷,避免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歧视和重复征税等不公平税收待遇。例如,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发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在某国受到不公平的税收待遇后,向省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举报,双方协商成功,直接为企业挽回了53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去年1385户“走出去”鲁企境内抵免税款12.6亿

《经济导报》记者指出,建立跨境税务争议“在线直通车”已成为税务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税务机关收到了130多个“走出去”企业的涉税疑难咨询。例如,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一个中亚国家遭受了不公平的税收待遇,涉及税收650多万元。税务部门通过“网上直通车”收到企业的税务谈判请求后,迅速启动相应机制,引导企业及时启动跨国税务谈判程序。

去年1385户“走出去”鲁企境内抵免税款12.6亿

孙德仁表示,下一步,山东税务机关将以“走出去”企业的涉税需求为导向,大力支持以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和新材料、智能海洋、医疗保健等为龙头的“十大”产业。,助推山东优势产能的对外投资合作,提升“走出去”纳税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山东外向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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