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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名学者期待着2018年中国的经济形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刘立辉
推进高质量发展是2018年确立经济社会发展理念、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面对普通民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现阶段必须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满足群众对高质量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二是满足群众解决矛盾、维护权益的需要;三是满足群众建设安全社会的需要。
这就要求政府以城乡社区网格为基本单位,进一步提高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覆盖面和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首先,我们必须改变社会治理的思维。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中高收入阶段,社会治理将进一步全面激发社会活力,构建高凝聚力、包容性和参与性的社会结构。要逐步从政府治理向多元共治和基层自治转变,从风险防控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激发社会活力转变。
第二,必须明确社会治理功能。党委和政府的作用应更多地体现在以改革激发社会活力,以规划引导社会预期,以政策确保社会公平,以监督调节社会秩序,实现从治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另一方面,在直接为居民提供服务时,政府应该给市场和社会更多的空间。利用国有资本煽动社会资本和各种力量的参与,为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进入城乡社区服务领域提供了便利途径。
第三,必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科学制定城乡社区规模布局,找出人、地、物、物、组织等基本社会要素的“基地”,按照方便管理、方便服务的原则搭建服务平台和服务网格。改革基层工作体制,解决“千线之上、一针之下”的问题,优化政府服务流程,将行政服务、综合防控、监督执法有机整合为一个网络,加强基层治理的组织支持。
第四,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社会治理的范围和党委、政府的职能应合法化,政府权力和责任的清单应明确,并应建立程序、标准和结果公开的行政执法行为守则。同时,加快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的法治建设,加快新的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网络社会等领域的立法进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文件。
标题:高质量发展 推动社会治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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