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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2月8日
据《深圳特区日报》8日报道,昨天从深圳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获悉,该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在深圳市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和建设规定(修订)》的通知。根据修订后的《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条例》,深圳市一类、二类和三类区域面积比修订前增加了297.85平方公里。
根据“十三五”期间拆迁重建面积的估算,“十三五”期间通过城市改造可建设保障性住房约740万平方米,比修编前增加90万平方米,约1.8万套。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深圳修订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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