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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根据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bitmicro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申请,指控固态存储驱动器、可堆叠电子元件及其产品在美国出口、进口或销售侵犯了其专利权,并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三星、惠普、宏碁、联想等企业涉案。
“337调查”中国企业屡招
在过去三年中,美国发起的“337调查”中涉及中国的案件数量显著增加。中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5年有29起案件;2016年,达到了52例的历史最高水平;2017年有36起案件。连续15年,中国是受此次调查影响最大的国家。
2012年,中国中兴、华为和韩国三星等公司遭遇“337调查”;2013年,联想、三星、松下和东芝被指控侵犯光驱产品;2014年,联想、百思买、索尼等品牌被调查部分集成电路设备及相关无线通信设备。在这次调查中,联想再次被“招募”。
清华大学法学院科技文化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冯认为,应该客观、辩证地看待“337调查”。“知识产权已成为常见的贸易壁垒。一些知识产权持有人作为受害者提出调查,这实际上是贸易战中的一项措施。专利权人可以对涉嫌侵权的主体启动权利保护程序,甚至可以申请诉前措施,这是将竞争对手赶出市场的一种手段。“337调查”提出的条件是,只要权利人认为第三人有侵权嫌疑,就可以提起诉讼,不需要提供充分的、确凿的侵权依据。不可能认为只有开始调查才能侵犯被告。”冯在接受《国际商报》采访时表示,被诉公司应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并提供有利于自己的理由和证据。
1月5日,《国际商报》记者联系了联想集团相关负责人,联想集团表示,公司正在积极处理此事并展开调查,后续相关进展将在调查核实后公布。
保护知识产权的企业应该采取主动
频繁遭遇“337调查”也为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知识产权领域的摩擦日益成为一些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新手段。“要避免这种情况,最根本的是中国企业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时间仍然很短,需要时间和磨练。”上海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曹杨在接受《国际商报》采访时表示,面对陌生的海外市场和环境,企业必须在走出去之前做好功课,对目标地区的法律和知识产权环境进行初步调查,并聘请当地律师防患于未然。
曹杨认为,持续的“337调查”揭示了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一个隐患,即国内一些企业缺乏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目前,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比例较低,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对国外的依赖程度较高。虽然很多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卖得很好,但他们没有核心的专利技术,所以其他企业很容易利用知识产权来限制或夺取话语权。
冯强调,在产品出口前,企业应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措施,搜索和分析目标市场领域的相关知识产权,甚至在产品进入市场前的设计阶段就分析和评估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成立了专门机构,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陪同服务。
此外,冯还表示,中国企业必须尽最大努力在世界重要的目标市场国家申请专利,特别是核心专利,并做好国际专利布局。只有积累更多更好的专利,他们才能在竞争和诉讼面前增加获胜筹码,赢得新一轮国际产业竞争的第一次机会。只有这样,中国企业走出国门,才能更好地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壁垒和风险,走得更远、更好。
标题:中国电子企业再遭“337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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