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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区域股票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规范区域股票市场发展方面取得了许多制度突破和创新。对此,中国证券业协会区域证券市场委员会主席刘解读了《指导意见》的亮点和热点。
定位:区域股票市场的“基础设施”
根据《指导意见》,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以服务省级行政区域中小企业为主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此,刘认为,《指导意见》从几个角度对四板和证券交易中心的定位颇具创新性:一是四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容纳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最多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最多样化的融资服务和最灵活的服务形式。
第二,第四板是一个整合当地金融要素、以股权融资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它体现了证监会对四个董事会核心职能的基本要求和指导。一方面,四板应“以股权融资为核心”,充分发展以股权发行融资和股权交易转让为核心的四板业务和功能;另一方面,四大板也可以为非上市公司,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
第三,四大板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私募股权市场和地方证券交易场所。要充分发挥四板交易所的功能和优势,将“风险资本”等私募股权融资引入四板市场。“重点引导A、B、C轮场外优质企业私募股权融资达到四板标准”。
“这对于四大板和风险投资来说意义重大。例如,风险资本基金股份和股权投资项目的转让可以转换为“股票交易”,这为长期困扰风险资本行业的“退出渠道”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特色:“黄埔军校”,多层次资本市场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地方上市储备企业在区域股票市场上市,规范培育,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股票市场上市公司在新三板或证券交易所上市。”
“这项规定可称为‘列名前列名’。这是一项制度规定。将四板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技板、新三板的联动发展制度化、固定化是一个重大创新和突破。”据刘介绍,根据这一规定,预计经过几年的努力,四班将成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黄埔军校”。
不过,刘提醒大家,在市场上流传已久的“直通车”是一个虚假的命题。虽然可以“转板”,但四板、新三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技板之间不会有“直通车”。由于不同的交易场所和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上市条件,转让只能是“先退市,后转让,不直接准入”。
此外,四大板块将严格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刘表示,《指导意见》在2018年8月重申了《四板政策解释》和《信息报送指引》的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标准将“四板企业”分为“上市公司”、“展示企业”和“纯托管企业”三类,并对如何区别对待这三类企业做了详细规定。当然,如何在“突出上市公司发展”的同时,兼顾“展示企业”和“纯托管企业”的发展,以及如何将三类企业相互转化,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总结。
标题:证监会定位四板市场 专家解读转板等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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