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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国务院启动了“两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这是“工作”的创新,实验结果需要被实践所接受。笔者认为实施“两权”抵押贷款应特别慎重。
“两权”抵押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土地和住房,是农民进城的最终保障。中国处于中等收入阶段,有9亿农民,包括农民工。仍然有一小部分人真正有能力有尊严地进入城市。对于普通农民家庭来说,他们的家庭再生产模式大多是“基于代际分工的兼职和兼职农业”,年幼的孩子去城市工作,中老年父母留在农村务农。是中老年父母留在村里种田,让农民家庭有了农业收入。此外,农村生活成本较低,支出较少,农民家庭相对富裕。现在,农村的年轻人要去城市工作。如果他们幸运的话,他们可能住在城市,但是如果他们不幸运的话,他们只能回到农村。为未能进入城市的农民保留重返农村的机会,就是保留农民重返家园的权利,维护农民最基本的人权。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正是因为他们意识到当他们无法进入城市时仍然有退路,农民才能够安全而大胆地进入城市。从国家的角度来看,未能进入城市的农民可以返回家园,有效地防止了大量的贫民窟。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无法为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人提供体面的保障。中国不具备成为高福利国家的物质条件,受保护的人口范围越大,保护水平越低。既然国家不可能改善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人的体面安全,它就应该确保农民这一大批人有一个底线保障。这一底线保证是农民返回家园的权利。返回家园的权利不是抽象的,而是他们耕种自己承包的土地和在自己的农村住房中生活的权利。
现在有人说,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是沉睡的资本,应该激活它们,让它们流动,成为资产,然后成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如果农民利用这一资产进行抵押贷款,并利用获得的贷款进行经营,就可以缓解农村金融的短缺。然而,这两项权利是农民返乡的基本前提,也是农民最后的保障和生存底线。为了让农民致富,“两权”将进入市场交易过程和流程,其结果可能是农民失去基本保障。
目前,中国城市已经积累了巨大的剩余资本。如果城市资本进入农村的渠道打开,城市资本可以在短时间内将农民的“两权”转移到自己手中。这种转移不是为了生意,而是为了保持和增加价值。最终,城市人可以有一个额外的休闲场所,但最脆弱的农民无法进入城市没有退路。
目前,中国正在摆脱改革开放前僵化的城乡二元结构,几乎所有限制农民进城的制度性障碍都已消除。但与此同时,在旧的城乡二元结构中保护农民的制度不应被抛弃,其中最重要的是限制城市资本去农村购买农民的土地和住房,因为土地和住房是农民的基本保障。正是这种保护性的城乡二元结构,阻止了中国像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经历大规模的城市贫民窟和由发展导致的社会不稳定。(何雪峰边肖,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编辑:刘琼)
标题:贺雪峰:为农民进城留好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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