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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19年第二季度自动监测数据严重超标的40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并对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3家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问题进行了挂牌监管。据披露信息,这三个重点排污单位均存在重复调查、重复违规的问题,且长期超标。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三个单位中,位于山西省大同市的同煤广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煤广发)由大同煤矿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广州发展(600098) (600098,sh)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物流集团)拥有30%的股份。
《全国商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广州发展证券部,对方表示没有听到消息,但同时表示同美广发的上市监管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运营。然而,记者发现,广州发展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这个环保“污点”频繁持股公司,并试图转让股权,但失败了。
参与的公司经常有环境“污点”
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和生态环境部核实的情况,2019年第二季度通美广发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连续50天超标。其中,二氧化硫超标48天,氮氧化物超标5天;水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连续3天超标。其中,氨氮超标2天,化学需氧量超标1天。
这不是同美广发第一次被告知污染物超标。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同美广发银行共收到7项环境处罚,其中最高处罚金额为95万元。处罚的理由是通美广发未经批准,擅自试产,非法排放污染物。大同市环保局发布《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定》后,仍在生产经营中,继续非法排放污染物。
然而,尽管“屡查屡犯”,通美广发在官方网站上称,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2019年第一季度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第一季度在线污水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然而,在第一季度自动监测数据严重超标的115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中,通美广发银行名列其中。根据名单,3月18日,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向同美广发银行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同云冈环发[2019]10号),罚款100万元。
最终,同美广发银行因屡查屡违,被生态环境部通知上市监管。据生态与环境部称,这将“有效地传递压力,履行责任,并促进污染物排放单位达到标准。”
对此,广州发展证券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有部门处理通美广发的环保问题,但由于是股份制企业,其环保情况不在上市公司的披露范围内,证券部也不知道通美广发受到的处罚。
转让股权的尝试没有成功
同煤广发官方网站显示,同煤广发年产甲醇60万吨,是同煤集团“十一五”期间确立的发展八大产业的重点煤化工项目。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9.6亿元。
根据《天眼调查》的信息,通美广发的一些高管确实有广州的发展背景。例如,通美广发副董事长何勇是广州发展替代燃气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广州发展必比石油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刘晓是同美广发银行董事。
根据同美广发官方网站发布的数据,2019年1月至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亿元,但总利润只有5.67万元。虽然第一季度几乎没有盈利,但事实上,广州发展早在2016年就试图转让该企业。
2016年11月,广州发展披露了全资子公司广发能源物流集团转让同美30%股权的公告。公告显示,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综合能源产业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公司清洁能源产业建设,广州发展决定通过公开上市转让能源物流集团持有的通美广发30%的股权。
但最终,广州发展未能成功转让同美广发的相关股权。
现在,生态环境部将依法对超同美广发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在整顿期间,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制生产。
标题:遭生态环境部通报 广州发展子公司参股企业被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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