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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钱宇、实习记者刘晓萌)针对近期新能源汽车自燃事故频发,相关部门开始出台监管政策。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查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的通知》。
通知要求所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已售车辆和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盒、机械零部件和易损件。早期检查过的车辆不得重复检查。
根据通知,新能源客车专项调查将分为营运车辆和私家车两类。对于使用强度高的营运车辆,如出租车、网络车辆、物流车辆、公交车等,应根据里程和监控平台的数据分析结果设定调查比例。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车辆调查率不低于5%,行驶10-20万公里的车辆调查率不低于10%,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车辆调查率不低于20%。动力电池故障较多的车辆应适当增加调查比例。
此外,对于私家车,制造商应该清楚地告知用户,当车辆触发什么条件,它应该回到商店维修。触发条件应包括:车辆正常行驶里程或使用寿命间隔、车辆碰撞、浸水等事故、车辆仪表严重故障报警信号等。生产企业通过监控数据发现车辆符合上述触发条件时,应及时通过电话、短信、车辆报警等方式提醒用户回店检查维修。
同时,企业应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承担第一责任。发生火灾和燃烧事故时,企业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生产企业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领导部和装备中心报告事故基本情况,在48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本次调查,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应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并向设备中心提交安全隐患调查的组织实施情况。
标题:工信部排查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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