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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介绍,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新经济动力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商务部等19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农村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电子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但是,总的来说,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市场主体发展不完善、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落后、发展环境不完善、人才缺乏等问题。
《意见》强调,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创新商业模式、完善现代农村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是增加农民收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要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新的“四个现代化”同步发展的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政策环境,深化农村改革。改革流通体制,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建设集线上线下、全程覆盖、全面支持、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服务网络。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将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电子商务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促进新型城镇化、增加农村就业、促进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重点是加强工业品下乡、农村产品进城、农资流通、农村综合服务和电子商务扶贫开发。
针对当前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意见》从培育多元化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十项措施:一是支持电子商务、物流、商务、金融等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二是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三是鼓励农民依靠电子商务创业;四是加强农村宽带、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六是搭建多层次的开发平台;七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第八,加强农村电商培训;第九是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十是开展示范宣传和推广。(周素雅)
(编辑:刘琼)
标题:商务部等19部门联合发文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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