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山西省五台县柏杨乡天池沟村,位于五台和原平的交界处。2015年,村里的许多耕地和树木,包括一些废弃的荒地和宅基地,都在旧线改扩建工程中被征用。在征地过程中,乡镇干部没有按照当时国家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他们不做实际调查,也不清楚。我家实际上有297棵油松。根据不同的油松树的高度,按照国家文件的标准,补偿应该是70370元,但是村委会在我家登记了223棵油松树,补偿是28640元。为此,我多次向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反映,但村委会和柏杨乡镇政府的答复是:“我们用肉眼看了这次调查,大概估计了树木的大小和数量。肯定有一些错误。这次所有被毁坏的树木都要打折扣。”
国家文件所体现的精神符合我国人民的利益。为什么农村干部不按照国家文件的标准进行补偿?最后,我几次要求县搬迁办公室讨论这个论点,但回答是他们的调查结果是正确的。无奈之下,我只好花钱把我家所有的树都拍下来,详细登记作为证据。我被迫每天保护自己的树木,在田野里吃饭和生活。在此期间,我多次联系郭负责搬迁的工作人员。他闪烁其词,傲慢,辱骂和威胁,并说执法将把我关进监狱。我精神上受了重伤。我几次晕倒在路边。幸运的是,善良的村民们帮助我回家,但他们随后就走了。在我呆在家里的时候,建筑队开始清理我家的树。
我们的老两口都快60岁了,而且病了。土地和树木是我们生活的唯一来源。为了谋生,我低价卖掉了我的羊。我们不知道老年时我们将如何生活。我希望有关部门能为我们讨回公道。(山西省五台县柏杨乡天池沟村郝根展)
编者:耿培
标题:国家文件符合百姓利益 乡村干部不按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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