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各种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成为农村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本文分析了农村“转监”案件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邻里纠纷。第二,它是由宅基地或农地纠纷引起的。第三,它是由民事冤屈引起的。第四,由于经济或债务纠纷。第五,它是由家庭冲突或婚姻关系恶化造成的。
如何解决农村“转监”案件?笔者认为,处理农村“转刑”案件应注意几个问题:
因债务纠纷造成的情节轻微、非法拘禁和非法入室的案件,不能依法以犯罪论处。因为此类案件中的大多数被害人首先是有过错的,他们有逃避债务的行为;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不知道或者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一般都有曲折的追债经历;因此,一旦他们找到对方,他们拒绝轻易放手,并在债务要求的驱动下,他们犯下非法拘留。有鉴于此,对被短期拘留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情节较轻的,最好不要处罚,建议给予行政处分。但是,造成人身伤害,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处理。
在农村,“转监”造成的故意伤害案件应尽可能通过调整的方式解决。农村“转监”案件中的轻伤案件很多,案件双方都是邻居、亲戚、老乡等。追究一方的刑事责任,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应尽可能采用调解。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不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就不能手软,应该及时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对于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案件,应当依法迅速予以逮捕、起诉和审判。(胡卫国)
编者:王瑞静
标题:怎样处理农村“民转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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