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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至年初,马晓某召集刑满释放人马某、赵宗某、也某、马国某等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位于西宁市城区长江路三角花园停车场,强行摇摇,强行取硬,殴打,他人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马晓某等8年6个月至4年有期徒刑,判处10万元至4万元不等罚款。
典型意义:此案是典型的强制收取保护费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这一事件的依法审判,充分表明了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的决心,也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功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大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措施。
(州委员会普法处理州法律界人士)
何维龙
二审:金莲解朝松终审: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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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治推广一日一说】马晓某等8人敲诈勒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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