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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基金进行评级后,监管机构再次采取主动,要求不符合新合资企业管理法规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报告整改计划。 多家基金公司告诉记者,他们最近收到了当地证监局的通知,要求基金、券商等资产管理监管机构在6月底前上报新资产管理规定的整改计划,并从8月起每月提交整改进度。多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自报整改计划计划将从封闭期不到3个月的短期理财基金和开放式评级、多层嵌套专项账户等产品开始。此次整改不再涉及以前专门发放的分级资金。
6月底前上报整改计划
临近6月底,基金公司监管审计部门的工作节奏变得异常繁忙。“不仅要在本月底前应对货币资金t+0快速赎回限额的调整,还要对不符合新的合资管理规定的产品进行清理,并在本月底前上报整改计划。”一家基金公司的监督审计部门的一位人士表示,最近几天应该同时完成两项整改任务。
上述基金公司监管审计部门的人士表示,最近证监会通知,包括基金、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在内的资产管理公司必须根据新的资产管理规定制定整改计划。
整改计划的范围在通知文件中列出:
整改计划应明确不符合《资产管理指导意见》要求的现有产品的规模、数量和类别,以及整改时间表和具体措施,并根据产品类别和发行情况逐一说明整改计划。
如对分级基金、大规模资产管理计划等公开发行的规范和整改另有通知,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承诺严格遵守整改计划,有序缩减不符合《资产管理指导意见》要求的现有产品规模,过渡期结束时,所有现有产品均符合《资产管理指导意见》要求。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产管理指导意见》)正式颁布实施。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工作安排,为有效落实新规定要求,促进辖区内证券期货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有序整顿,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指导意见》
辖区内所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严格按照《资产管理指导意见》的规定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新产品除按照《资产管理指导意见》发行旧产品外,还应符合《资产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现有不符合《知情资产管理意见》要求的产品不得扩大规模,新开展的投资活动应符合规定。中国证监会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资产管理业务有其他规定的,按照严格的原则执行。辖区内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切实履行合规风险控制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指导意见》及相关监管要求。
二是及时上报整改计划
辖区内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根据《资产管理指导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并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书面整改计划提交中国证监会(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同时抄送中国资产管理协会。证券公司的民营子公司、基金公司的子公司和期货公司的子公司的业务整顿方案,由其母公司提交。
整改计划应明确不符合《资产管理指导意见》要求的现有产品的规模、数量和类别,以及整改进度和具体措施。根据产品类别(同一类别按发行时间填写),逐一说明发行的具体情况和整改计划。并由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和合规负责人签字确认。如对分级基金、大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公开发行的规范和整改另有通知的,还应严格遵守通知的相关要求。辖区内所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承诺严格遵守整改计划,有序缩减不符合《资产管理指导意见》要求的现有产品规模,过渡期结束时所有现有产品均符合《资产管理指导意见》要求。
三是及时落实整改计划
辖区内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严格按照《资产管理指导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实施整改计划。自2018年8月起,每月初3日内将上月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中国证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第四,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辖区内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加强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严格防范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稳步推进标准化和整改,防止冲击市场。辖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生风险事件的,应当在4小时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缓释工作。
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整改和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我特此通知你。
通知还规定了整改时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在2018年6月25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整改计划,并抄送中国资产管理协会。证券公司的民营子公司、基金公司的子公司和期货公司的子公司的业务整顿方案,由其母公司提交。自2018年8月起,资产管理机构还应在每月开始前3日内将上月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中国证监会。
然而,对于整改计划应在6月25日之前还是6月底之前提交,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但所有机构的共识是,最迟必须在6月底之前提交。“也许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因地而异,我们接到的通知是在6月底之前。”6月29日是时间要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个人都必须在今天之前报告。”一位基金公司监察长说。
通知还强调,要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加强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严格防范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稳步推进标准化和整改,防止冲击市场。辖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生风险事件的,应当在4小时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缓释工作。
包括短期财务管理和特殊账户产品
“每个产品都必须评估是否有任何不符合项,并建立整改台帐。有必要向中国证监会提供一份非常明确的产品清单。”上述北京基金公司总监表示,基金公司应在6月底前对短期理财基金、专用账户和子公司的产品进行全面梳理。
部分股票型短期理财基金的日常赎回不符合新《资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即“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所投资的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的,到期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持有。”一些短期财务管理基金可能是第一批需要上报整改计划的公开发行。“采用摊余成本法的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短期金融基金,可能涉及修改基金合同。”北京一家基金公司的产品部主管指出。
“短期财务管理基金可能需要等待监管机构的指导。赎回基金也是监管机构给出的统一意见。在此之前,基金公司很难明确方向。”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产品部主管表示,有必要进一步明确细则。
与公开发行产品相比,特别账户产品的设计框架多种多样,涉及到的整改环节更加复杂。对于不符合新合资企业管理规定要求的特殊账户产品,可能很难概括其整改进度。“特殊账户产品的整改难度取决于产品客户的属性。如果客户相对简单,整改会更快,复杂的客户结构会更麻烦。例如,特殊帐户上层的产品是嵌套的,客户不知道最下层的客户是谁。清理起来会很麻烦。”上述基金公司总监表示,专项账户产品的整改时间很难控制,根据产品客户的合作程度,基金公司只能先估计一个整改时间,然后再努力推广。此外,基金公司还关注特殊账户产品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基金公司是只对上级客户负责还是需要无限渗透。
上述上海基金公司的产品总监表示,对其公司的特殊账户产品进行整改并不麻烦,但不排除行业内一些不符合新合资管理规定的特殊账户产品尚未到期,如果客户不想退出,整改相对比较困难。
此前,备受关注的基金特别账户需要根据新的资产管理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一些基金公司的监管人员建议直接执行。“从专项账户中提取风险准备金可能不是一项整改,因为基金行业以前没有规定,现在只需要直接执行。”
标题:监管要求本周上报资管新规整改计划 8月起每月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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