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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记者毕华章每一个编辑赵桥

在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河南蓝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欣科技)创始人的简历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根据蓝欣科技的招股说明书(申请稿),公司成立于2006年,两位创始人赵建洲和张华,均在郑州铁路局电气检测所工作多年。

郑州铁路局两前员工创办蓝信科技 股权被代持7年

在蓝欣科技的发展过程中,创始人曾委托他人持股7年。然而,在股权持有期间,委托方与持有方之间会产生纠纷。

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如果要委托他人持有股份,原股东需要提前注意和规避法律风险。

两名雇员在受雇期间创办了这家公司

赵建洲,实际控制人,现任蓝欣科技董事长,生于1960年,大学学历。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声明书)披露的简历,赵建洲在郑州铁路局工作至少21年。1991年4月至2005年,赵建洲在郑州铁路局电气试验所工作。2005年11月至2010年5月,赵建洲担任郑州铁路局电气检测所副所长。在接下来的两年里,赵建洲在电气测试研究所担任研究员。2012年7月,他从电信测试研究所辞职。

郑州铁路局两前员工创办蓝信科技 股权被代持7年

自郑州铁路局辞职后,赵建洲一直在蓝欣科技担任重要管理职务。其中,2013年11月至2015年4月,他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15年4月起,他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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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赵建洲的简历中,从2006年6月至2012年7月,他被借调到原铁道部电信实验室工作了6年。

蓝欣科技的另一位创始人张华女士,生于1956年,也在郑州铁路局工作。自1993年3月起,张华在郑州铁路局担任多个职务,并于2010年10月退休。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申请稿),2014年11月18日,郑州铁路局电信部出具了相关说明文件,其核心内容包括赵建洲、张华在郑州铁路局电信测试所工作期间,按照郑州铁路局的要求履行了职责,没有违规行为。同时,也说明他们是国有企业的员工,不具备国家公务员的身份,不属于郑州铁路局的中层管理人员或领导,而只是郑州铁路局的一般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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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洲和张华共同创建了蓝欣科技,之前他们都在郑州铁路局电务检测所工作。就职责而言,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对此,蓝欣科技证券办公室相关人士在回复《国家商报》的邮件和电话回复中表示,公司成立前部分股东的聘用与公司经营无关,其他相关信息已经披露。此外,它不愿意回答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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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持有了7年,这导致了争议

蓝欣科技在2006年2月成立后,经历了许多变化和变化。出人意料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委托方和控股方之间出现了纠纷。根据招股说明书(申请稿),自蓝欣科技成立至2013年12月,工商注册股东与实际出资股东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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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赵建洲、张华对蓝欣科技成立及此前变更提起司法诉讼,要求恢复实质性股权关系。经法院调解,赵建洲、张华与当时的工商注册股东吕、王洪亮、赵全奇达成调解。持有人吕、王洪亮、赵全奇将相应股份转让给赵建洲、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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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股说明书(申请稿),科技于2013年12月20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股东由陆、赵全奇、王洪亮变更为赵建洲、张华。

据蓝欣科技披露,自委托书恢复后,公司没有股权委托书,也没有纠纷、诉讼等。

关于股权持有的相关风险,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志斌律师表示,现实生活中,股东出于某种原因委托他人持有股权的情况并不少见。由此产生的纠纷经常发生,因此有必要提前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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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一步指出,首先要注意的是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匿名股东不能直接行使表决权,因此如何行使表决权以及如何行使表决权需要事先达成一致,特别是当名义股东本身实际持有公司股份且其投票意向与匿名股东不同时。第二是收入权。股权质押、股权转让或股息等收益权的实际分配。如何参与实际股东的权益分配也容易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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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王志斌的说法,另一件需要注意的重要事情是关于未来命名计划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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