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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从生态环境保护部获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坚决打赢蓝天防御战,并对2017年秋冬季节东北地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做出了专项部署和要求。但是,哈尔滨、佳木斯、鹤岗、双鸭山等黑龙江省四个城市没有落实到位。2017年10月18日至20日,严重及以上污染天气持续发生,aqi长期“失控”,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原环境保护部很快组建了一个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人员发现,哈尔滨等四个城市的秸秆禁烧效果不佳,大面积焚烧秸秆的问题十分突出。应对重污染天气流于形式,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排放超标现象时有发生。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未能履行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职责,对禁烧秸秆的检查和监督也比较肤浅。全省大规模焚烧秸秆的问题没有得到遏制,从2017年10月18日至25日,问题更加严重。
为有效传递压力,压缩责任,据专项检查人员反映,2017年11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及时公开报告了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组织了对哈尔滨市等四个市政府和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的公开采访,同时移交了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文件。黑龙江省对此高度重视,党和政府的主要领导都作出了明确指示,要求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立即组织调查,以澄清责任。根据调查情况,报省委批准,决定追究65名责任人的责任,其中厅级干部8名,厅级干部39名;45人受到纪律处分,17人受到警告,3人受到通报批评。
(一)责令省农委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省农委主任王金会、副主任李士润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种植管理部主任庞海涛予以诫勉。
(2)与哈尔滨市委常委、副市长(时任哈尔滨市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张万平谈话;给予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刘军政府警告处分;双城区副区长吴传刚因合并其他案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武昌副市长倪航、巴彦县副县长谭、木兰县副县长朱振波、依兰县副县长受到行政警告;武昌市委副书记王献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局等9名责任人以及相关县(市、区)农业局的主要领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府警告和诫勉谈话。
(3)给予佳木斯市农业委员会主任程潇警告处分;与市政府应急办公室主任林春雷谈话;郊区副县长王军波、通江市副市长张志文、富锦市副市长李庆彪、华南县副县长宋鹏程、华川县副县长张一立、汤原县副县长马广生受到行政警告。同时,对市环保局、相关县(市、区)农业局和应急办等8名责任人进行了行政警告、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
(4)与双鸭山市副市长冯海军谈话;给市农委主任王景环、副主任董、、四方台区副区长王斌、蓟县副县长张、饶河县副县长荆、宝庆县副县长韩、友谊县副县长徐有明;对宝山区副区长俞、灵东区副区长刘、蓟县副区长聂建辉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县(市、区)农业局主要领导等6名责任人受到行政警告和诫勉谈话。
(5)与鹤岗市副市长谢殿才谈话;市农委主任、副主任方、东山区副区长段鹏程、绥滨县副区长杨树发、洛北县副区长袁祥龙受到行政警告。同时,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城管局等6名责任人和相关县(市、区)农业局主要领导受到行政警告和诫勉谈话。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全面部署坚决抗击污染。黑龙江省农委和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非常典型。我们必须吸取教训,相互借鉴,以环境质量“只有好,没有差”为红线,认真落实党和政府的同一个责任和一个岗位的双重责任,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做好工作,以环境质量改善的实效赢得人民的信任。
标题:生态环境部通报4市大气污染防治不力问题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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