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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8]44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商务厅、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局和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现将服务贸易中先进技术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是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先进技术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的条件和认定管理事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全国推广先进技术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必须符合的技术先进服务业务范围,按照本通知所附的技术先进服务业务(服务贸易)范围执行。
三、省级科技部门要会同同级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等部门,适时将技术先进服务企业(服务贸易)范围纳入本地区技术先进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进行相应的认定管理。省人民政府财政、税务、商务、科技和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及时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新情况、新问题。
四、省级科技、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认定先进技术服务企业时,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技术先进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贸易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9日
附件:
技术先进的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贸易类)
种类
适用范围
一、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系统集成咨询服务;系统集成工程服务;提供硬件设备现场组装、软件安装调试及相关运行维护支持服务;系统运行和维护服务,包括系统运行检测和监控、故障定位和排除、性能管理、优化和升级等。
2.数据服务
数据存储管理服务提供数据规划、评估、审计、咨询、清理、分类和应用服务、数据增值服务和其他非分类数据处理服务。
二是研发和技术服务
3.研究和实验发展服务
物理、化学、生物学、遗传学、工程学、医学、农业科学、环境科学、人文地理学、经济学和人文科学领域的研究和实验发展服务。
4.工业设计服务
产品的材料、结构、机理、形状、颜色和表面处理的设计和选择;产品综合设计服务,即产品外观设计、机械结构和电路设计等。
5.知识产权的跨境许可和转让
以专利、版权和商标为载体的技术贸易。知识产权跨境许可是指授权境外机构使用专利、版权和商标进行补偿;知识产权跨境转让是指向境外机构出售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
第三,文化技术服务
6.文化产品及相关服务的数字化生产
利用数字技术数字化改造和开发舞台剧、音乐、艺术、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学资源和各种出版物等文化内容,为各种展示终端提供内容,利用数字技术传播和管理文化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
7.文化产品的对外翻译、配音和制作服务
将本土文化产品翻译或配音为其他语言,并将其他文化产品翻译或配音为本土语言及相关制作服务。
第四,中医医疗服务
8.中医药、医疗保健及相关服务
远程医疗和医疗保健、教育培训、文化交流等与中医药相关的服务。
标题: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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