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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601988)(港股03988)宣布,将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尽快推进四项开放措施的实施。
第一,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包括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外资股比例的限制,实行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对于商业银行新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外资股的比例没有限制;鼓励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外资人身保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将放宽至51%,3年后将不再有任何限制。
二是放宽外资设立机构的条件,包括允许外资银行在中国同时设立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取消在全国设立外资保险机构前两年内不得设立代表处的要求。
第三,扩大外资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完全取消外资银行申请人民币业务的一年等待期,允许外资银行分行从事“代理发行、兑付、承销国债”业务,将外资银行分行吸收单笔人民币定期零售存款的门槛降至50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四是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实施外资银行境内分行并购评估,调整外资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
为确保上述措施早日实施,银监会正在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近期将推出以下一系列实质性措施:一是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通知》。;二是下发《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三是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则的决定》征求公众意见。
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银监会将同时受理各种开放措施的准入申请。
标题:银保监会力推四大金融开放措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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