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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记者李)《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广西建立了扶贫黑名单管理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有关人员表示,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发现存在恶意欺诈、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造成资金损失和浪费的,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责令将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承接扶贫项目或给予扶持补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办法》惩戒范围的,由自治区财政厅将违法主体列入自治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领域负面清单,1-3年内限制其申报所有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
据了解,为加强扶贫资金监管,2018年3月30日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实施。自治区财政厅每年将协调整合全区金融体系力量,采取统一部署、联动方式,在广西所有贫困县开展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地毯式搜索。
标题:广西建立扶贫领域黑名单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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