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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18日从外交部获悉,第四次中日高层经济对话于4月16日在日本东京举行。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和日本外相河野太郎共同主持了对话,双方就宏观经济政策、中日经济合作与交流、中日第三方合作、东亚经济一体化和多边合作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双方同意加强在服务、节能环保、技术创新、金融和旅游等领域的合作。
1.双方同意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为契机,继续恪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确定的原则,巩固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八年后重启中日高层经济对话,将有助于加强双方的积极互动,为两国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对中日关系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双方回顾了中日经济合作的成效,并立足大局和长远,探讨了如何进一步推进合作。双方一致认为,中日是彼此重要的经济伙伴,并将对方的发展视为机遇。发展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符合两国的利益,今后将扩大各个层次的交流与合作。中国和日本作为世界第二大和第三大经济体,将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进经济全球化进程,在促进地区和世界经济发展、应对全球性问题方面发挥负责任的作用。
2.双方就世界经济形势、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政策交换了意见。中方介绍了中方推动全面开放新格局形成的思路和措施。中国将通过实施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扩大进口等重大对外开放措施,开创对外开放的新局面,深化与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
日本方面表示,日本经济的最大任务是通过供应方改革,克服儿童数量减少的老龄化问题,提高潜在增长率。日本政府将优先推进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改革和以生产力改革为核心的增长战略。此外,还介绍了应用新技术产业、关联产业和促进健全金融体系的产业政策概念。
3.双方一致认为,应扩大互利务实合作,推动中日经济关系升级。中方建议在节能环保、科技创新、高端制造业、金融、共享经济、医疗和养老等领域开展合作。双方探讨了在上述领域开展合作的可能性。双方同意加强在服务、节能环保、技术创新、金融和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加强国际环境公约领域的交流,分享环境治理的经验;开展双边和区域农业合作,促进食品和农产品贸易(000061,诊所单位),加强动物卫生检疫合作。双方就创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促进双向投资、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表达了深化交流、扩大合作的积极意愿。
4.双方一致认为,基于2017年11月中日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共识,推进两国企业之间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将有利于扩大两国经贸合作和第三方经济的发展。为此,双方将保持沟通,探讨建立政府与人民沟通的平台,并研究具体的合作项目。
5.双方同意,将加大努力,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推动东亚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并与其他成员一道,推动早日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双方就加强10+3框架下的金融合作、维护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系、就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开展合作、改善商业环境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6.双方确认,中日高层经济对话是加强两国全面宏观经济合作对话的重要机制。双方愿意继续对话,并将在适当的时候在中国举行第五次对话。
标题:中日同意加强节能环保、财金等领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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