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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
中新网4月9日电(记者丁一婷)记者从国家能源局了解到,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发布了《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规定光伏扶贫电站不得举债建设,企业不得入股。村级扶贫电站规模根据受援贫困户数量配置,平均每户规模约5千瓦,最大不超过7千瓦。原则上,单个电站的规模不超过300千瓦,附近有接入和用电条件的可放宽到500千瓦。
扶贫光伏电站是政府资金在有扶贫条件的地区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所有收益用于扶贫。电网公司保证光伏扶贫项目的优先调度和充分消耗。光伏扶贫电站不参与投标,并执行国家制定的光伏扶贫价格政策。
光伏扶贫电站优先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补贴资金优先分配。原则上,年度补贴资金将在次年第一季度前发放到位。鼓励光伏企业采用农灯、牧灯、渔灯等复合方式,以市场化收入支持扶贫。
人民日报(2018年4月10日02版)
标题: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 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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