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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迪报道,为积极探索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分局发布了《进一步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大力鼓励自贸区金融创新,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出台六项支持政策 四川助推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

细则包括六项配套政策:第一,区内甲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结算账户,无需开户验证。第二,合格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为其金融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三是放宽跨国公司集中经营管理外汇资金的准入。第四,如果境外机构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即期结售汇交易,允许本地区银行为其办理人民币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五是明确自贸试验区境外机构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的结算规则。第六,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的审核条件,在区内注册并有营业场所的银行在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可以自主审慎选择区内企业进行电子单证审核。

出台六项支持政策 四川助推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

该细则的颁布是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行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支持的又一项改革措施。自四川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四川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文件,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全面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应收账款融资等政策红利相继落地,四川自贸试验区各项金融改革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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