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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重庆已经建立了问题调查和问责机制

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于1月8日联合召开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有关区县和单位切实履行债务管理的主要职责,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任何渠道违反法律法规或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目前,重庆市已建立了问题调查、责任追究、共同发现、共同追究责任的机制,坚决制止非法借贷的趋势。

重庆建立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市财政局局长冯毅表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关系到国家整体安全,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按照政府债务管理的总体要求,重庆市基本建立了涵盖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发行、资金使用、风险预警和评估问责等内容的政府债务管控体系。风险总体上是可控的,但一些区县和个体单位仍存在非法举借政府债务的现象。各区、县、市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投入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加强风险引导和问题导向,以精准的思路和方法推进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牢牢把握无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促进高质量发展。

重庆建立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市审计局副局长丁时勇强调,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监管是审计机关的正常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关注并持续跟踪政府债务管理,揭示潜在风险,明确防控措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终身责任已成为债务管理的新常态和新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应冒险或试图蒙混过关。

重庆建立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为防范和控制政府债务风险,重庆市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管理一级,严格遵守纪律红线,加强制度落实,对发生债务违约等重大风险事件的地区和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理。(记者廖实习生杨进喜)

重庆建立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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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重庆建立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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