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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603000),北京,6月5日(鲁愚)经过三年的时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已经恢复。东航、春秋航空空公司已率先发布公告。从6月5日(发布日期/出行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进行调整:
1.800公里(含)以下的路段,每位乘客可获得人民币10元;对于800公里以上的航班,每位乘客将收取人民币10元。
二、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孤身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燃油附加费为每名乘客收取人民币0元,其中免费。
三、按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规定,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
四、调整日期前已售出的门票,按原征收标准,不退还差价。
据报道,上一次取消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是在2015年2月,乘客只需支付机票费和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
恢复征收空航空燃油附加费与国内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上升有关。由于燃油成本是航空公司空公司的最大成本,燃油成本的增加也直接影响到航空公司空公司的业绩。
据了解,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是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民航总局发布的有关文件进行的。如何收取燃油附加费以及何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在相关文件中有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建立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与航空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79号)规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将从统一收取标准的方式转变。
当国内航空公司空煤油的综合采购成本超过基准油价时,在航空公司空公司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加因素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适当回收燃油来弥补。空航空公司自消化率不低于20%。当国内航空公司/煤油的综合采购成本低于基准油价时,燃油附加费将停止。
2015年,民航总局规定,航空空煤油的基本价格从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最近油价的上涨也使得燃油附加费的恢复在市场上是意料之中的。
标题:每人10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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