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25字,读完约3分钟

42岁的王海明(音译)是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转让专家,他与一家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起,在为15笔房屋交易纳税的过程中,帮助几个房地产交易中介没有缴纳或少缴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二手房交易税,并先后向房地产交易中介收取了190多万元的款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海明有期徒刑六年,随后王海明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几天前,北京高等法院驳回二审上诉,维持原判。

房产中介帮同行偷逃税款获刑6年

帮助人们逃税并获得190多万元

事发前,王海明是北京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转让专家。

一审法院认定,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杨、刘、税务助理李共同帮助部分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办理了15笔房屋交易的纳税事宜,并利用杨、刘的职务之便审核了相关纳税资料,为房地产交易出具了完税证明。李的任职方便了受理、审核和查询纳税人在房地产交易中的申报材料。通过伪造房地产交易的原始完税证明和产权证明,我们未能缴纳或少缴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先后向房地产交易中介人员收取190多万元。

房产中介帮同行偷逃税款获刑6年

主要针对“不到五套独一无二”的房子逃税

坦白说,她认识税务局的刘和2011年的税务师李。公司里的人都知道她认识税务官员,所以他们请她帮忙为买家逃税。她通过李处理了十多处房屋的偷税漏税,主要是唯一一处不到五年的旧房。这些房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但刘和李告诉她,他们可以通过将房产证复印件的登记日期改为五年来免除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房地产许可证的大部分复印件都是她修改的,其他的都是中介修改的。在处理逃税时,她应根据具体情况向中介支付35%至45%的收益。然后按比例给李等人。她一共给了李等人100多万元,获利几十万元。这些福利都是现金形式的,通常是在纳税转移当天支付给单位附近的刘或李。

房产中介帮同行偷逃税款获刑6年

李说,2013年,表示要处理偷税漏税问题,并请他帮忙审核她准备的伪造纳税资料。活动结束后,他将支付一笔福利费,并同意帮助王海明处理此事。每次处理偷税漏税时,王海明都会先咨询,当他知道王海明准备的纳税材料有问题时,他会直接通过考试。从2013年到2015年,它帮助王海明处理了十多所房屋的逃税问题。

房产中介帮同行偷逃税款获刑6年

一次审判,六年,第二次审判驳回了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海明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鉴于王海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大部分犯罪事实,部分赃款已经追回,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海明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房产中介帮同行偷逃税款获刑6年

一审宣判后,王海明认为判决过重,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几天前,北京市高级法院认为,王海明的行为不构成自首,一审法院对王海明的判决和罚款符合法律规定,北京市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标题:房产中介帮同行偷逃税款获刑6年

地址:http://www.hellosat.cn/hxzx/13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