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为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好转,不能恶化,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海南省禁止和限制产业准入目录》(2019年版),明确建立了产业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提出了比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更严格的要求,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和低端制造业的发展。
推进高质量经济发展,不仅是应对复杂国际形势、实施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也是未来30年实现高水平保护、建设美丽中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任务。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借鉴海南省的做法,主动参与并积极推动地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和颁布,因地制宜地提出本地区和流域禁止和限制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建议,积极稳妥地淘汰和压缩现有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从根本上大幅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参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时,不仅要对产业准入和结构提出严格限制,还要严格控制空的开发建设布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核心区、饮用水水源地附近、文教居住区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域开发建设,防止新的污染围困城市、污染扰民、污染环境。此外,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规划布局不当造成的环境问题、生态破坏和干扰纠纷,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治理污染的具体要求,有计划地进行企业搬迁或关闭,留有更多的回旋余地,逐步优化城乡布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时,应根据国家促进高质量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和地方现有资源及配套设施的比较优势,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促进高质量经济发展的意见》,积极担任地方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助手,积极协助发展改革、产业信贷、招商引资等地方部门。制定市场准入激励措施清单,明确鼓励发展的产业目录、规划布局和配套政策,加大“放开”力度,优化“管理”方式,提高“服务”实效,准确落实“治理”措施。强化责任,努力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服务水平,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但是文佳)
编辑:张静文
标题:严格市场准入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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