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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消息,7月22日,籍员工梁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逃办公室的协调配合下,经过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纪检监察机关的不懈努力,回国自首。
梁,男,1957年9月出生,广东省佛山市扶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涉嫌受贿罪。梁于2014年8月潜逃,2014年12月立案侦查,2015年7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监督体制改革后,该案移交给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监督委员会。经调查,梁通过追捕领导干部获得经济利益,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中宣部负责人表示,梁回归司法是国际追捕职务犯罪的重要成果,是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收受贿赂和行贿受贿共同查处,坚决切断“猎捕”和被猎捕的利益链条,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标题:“红通人员”梁荣富回国投案,曾任佛山富御地产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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