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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8月7日电(记者孙亮泉)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近日通过了《山西省禁毒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将于10月1日生效,该条例规定,对公共安全负有重大责任的岗位应当建立药物滥用筛查制度,并组织定期检测。

山西:对公共安全负有重大责任的岗位应建立吸毒筛查制度

据山西省人大监督审判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现行《山西省禁毒条例》实施20年来,在规范禁毒执法活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面对当前禁毒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问题,许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修订条例是对当前禁毒工作实际需要的及时回应。

山西:对公共安全负有重大责任的岗位应建立吸毒筛查制度

新规定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毒品问题严重的地区或者禁毒工作薄弱的地区开展重点禁毒整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禁毒示范城市。新条例规定,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山西:对公共安全负有重大责任的岗位应建立吸毒筛查制度

针对未监管易制毒化学品没有监管依据的问题,新法规规定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管理办法,解决了无法监管易制毒化学品的矛盾。

对于特殊岗位的专业管理,新规定规定,对公共安全负有重大责任的岗位应建立药物滥用筛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测,发现岗位工作人员有药物滥用行为的,应予以免职并报告公安机关。针对山西省煤矿、矿山、手推车司机、建筑工人等重点人群的咖啡因问题,新规定要求交通、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对货运、客运、出租车、矿山和建筑工地的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禁毒宣传教育。

山西:对公共安全负有重大责任的岗位应建立吸毒筛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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