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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民政部召开第三季度例行记者会。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姜伟介绍说,《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提出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行“单一保险”。
有媒体问:近日,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通知采取了哪些新措施来确保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民政部将采取什么措施来实施?
姜伟说,通知适度扩大了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在坚持现行标准、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持续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建议适度“扩大范围”。显而易见,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请,参照"单一家庭"纳入最低生活津贴。这一提法是第一次在中央一级的文件中明确界定“低收入家庭”的定义。
同时,文件中还首次提出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行“单一保险”,这不仅是对以前的“无法自主创业的重度残疾人失业成年人”单一保险政策的延伸,也是对已建卡贫困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单一保险政策从农村向城市的延伸。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最低生活保障的确定条件。
《通知》加强了对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对于因疫情无法复工、连续三个月无劳动收入、生活困难且不能享受失业保险政策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如果不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经其申请,由农民工或其常住户口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如果遇到重大生活困难,可以通过一个案例和一次讨论的方式增加援助金额。要全面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储备基金制度,积极开展“急救”。
姜伟说,《通知》加强了对特困人员的帮扶政策的落实,适度放宽了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明确将特困人员帮扶对象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岁放宽到18岁。还要求愿意集中供养的极端贫困人口尽最大努力接受和提高服务质量;要监督托管服务协议的落实,加强对分散供养的贫困人口的日常走访。
此外,《通知》加强了对贫困人口的保障,要求密切关注尚未脱贫、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高、即将办卡的人群。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充分利用app、全程在线处理等方式快速申请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对低收入和极端贫困人口的援助和支持的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委托社区(村)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姜伟还明确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通过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绩效评估、加强政策宣传等方式,做好《通知》的落实工作,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民政部:首提对低收入家庭重残、重病者实施“单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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