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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网财经7月28日报道称,昨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津市监制费[2020]109号)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天津广济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中山门中心北路店涉嫌非法销售被罚款1万元。

天津广济药品销售公司分店“违规销售” 被罚

根据处罚决定,2020年4月1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药店涉嫌销售《目录》所列次氯酸钠而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天津广济药品销售公司分店“违规销售” 被罚

经调查,2020年2月3日,该药店销售了43桶列入目录的次氯酸钠,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违法所得。

药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被罚款1万元。

标题:天津广济药品销售公司分店“违规销售” 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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