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大了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这是四川省首次出台支持农民工创业的一揽子政策。
四川省有2400多万农民工,是中国农民工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愿强烈,潜力巨大。因此,四川省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5]47号文件政策措施的同时,紧紧围绕省情,在五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创新。
降低回国创业的门槛。《意见》提出,在注册资本登记中,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的收益权出资,货币和非货币出资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在税费优惠方面,《意见》明确了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开办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可依法享受减税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免缴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缴管理、登记、许可等行政性收费。
在金融支持方面,各级政府将制定相应的金融支持政策目录,保障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享受优惠金融政策的权利;具备支农惠农、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应及时纳入支持范围;有条件的,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和从事适度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的农民企业家给予奖励;招收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在金融服务支持方面,《意见》要求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农民工创业融资抵押担保范围;鼓励金融机构以法律法规不加禁止、产权清晰的各类农村资产作为抵押物,在全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担保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贷款期限可延长1年,不打折扣;对于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领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果属于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可按规定获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商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关于返乡创业园区建设,《意见》建议,地方政府可以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以补贴、贷款利息补贴、奖励返乡创业园区等形式给予政策支持;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可以租用园区内的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也可以按照灵活的期限出让或“租让结合、租让结合”的方式使用土地,以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同时,《意见》公布了《四川省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纲要,提出了提高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行动计划等七大计划,明确了工作任务、实施路径和责任单位。支持大学生和退役士兵返乡创业的政策将参照本意见执行。(熊···若扬)
(编辑:高楠)
标题:四川首次出台支持农民工创业的一揽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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