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纪委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部分纪委成员,逐一听取了浙江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浙江省科技厅、民政厅、交通厅、水利厅、体育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汇报。

做好管党治党的 “第一责任人”

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这不仅是一个文字上的转变,也是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领会这些重要论述,自觉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拧紧治党的螺丝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时刻牢记党委(党组)书记的身份,认识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无论党管党是否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做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双责双责”,既抓业务又抓班子,既管事务又管思想作风。同时,要把责任落实到全体班子成员身上,落实到下级党组织书记身上,确保党的主要责任在制度的各个方面得到全面、严格的落实和落实。

做好管党治党的 “第一责任人”

同时,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相结合,自觉抓好党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部门和机关党委、纪委的作用,加大落实主体责任的力度。(李放周洛迎海严新文)

做好管党治党的 “第一责任人”

编者:刘琼

标题:做好管党治党的 “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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