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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3月22日电记者3月22日从浙江省总工会获悉,根据浙江省总工会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康复管理的意见》的补充意见,农家书屋将被纳入浙江省职工康复福利的报销范围。
根据补充意见,职工休养活动要面向广大职工,向一线职工和优秀职工倾斜。旅行社、民宿、农家乐等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和服务采购的方式接受委托提供服务,其依法开具的发票纳入职工休养补偿范围。
2015年2月,浙江省总工会、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民社会福利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康复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了职工康复的时间和费用等具体问题。
2015年12月,浙江省总工会在广泛征求各级工会和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在与省政府的联席会议上提出了完善职工休养管理的议题,得到了省政府的支持,并同意由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民社会事务厅、省农业厅、省审计局、省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出具补充意见,完善职工休养政策法规。补充意见还规定,休养场所安排在省内,身心疗养、参观考察、人员交流、乡村体验等内容可在多个场所进行,丰富了职工休养的形式。(董碧水)
编者:刘琼
标题:农家乐、民宿等列入浙江省职工疗休养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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