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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保障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入分配权,支持和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重庆市巴南区天兴寺镇芙蓉村雪堂堡社正在推广农民“四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分配权)有偿退出模式。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是构建合理的城乡要素配置秩序。这是实现城乡资源均衡配置、有效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重要途径。
天星寺镇环境优美,适合发展生态休闲经济,吸引了众多企业来这里进行现代观光农业,绿人公司就是其中之一。然而,该公司在2008年开始投资,这不仅失败了,而且每年都亏损。“我们已经转让了一些土地用于农业,转让期到2028年。但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土地出让是一种非常不稳定的制度安排,所以不敢大量投资。”负责人莫表示。
“其实,村民们也很真实。从村民的角度来看,原来需要整体转让的十多亩土地属于几十个农民。一旦统一整平了,过了转让期,这几十个农民就真的找不到自己的土地了。”天兴寺镇党委书记郭说。
农民如何安全地“收回”他们的土地,公司如何安全地“投资”发展现代农业?
2015年,巴南区抓住被列为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机遇,提出村民收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收入分配权等全部“四权”,使其完全成为城镇居民。在保证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依法自愿退出和相应补偿不会损害农民权益或集体利益。
“农民‘四权’有偿退出,实现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郭对说道。截至目前,已有7个农户签署了“四权”有偿退出协议,退出了承包土地、林地、宅基地及附属设施。农民实现直接财产性收入375万元,每户补偿资金53.57万元,人均约15万元。
刘,退出“四权”的七位农民之一,获得了45万元的补偿金,并还清了在本市购房的按揭款。“现在全家人都在城里工作,每月收入七八千元。过去,农村的年收入只有四五千元。”刘对说道。
"所有者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并获得相应的权利."重庆市巴南区委书记李建春表示,探索农民“四权”有偿退出机制有四个积极意义:一是解决了土地细碎化管理问题,实现了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二是增强新农业经营主体的投资信心;三是实现了农民闲置资产货币化,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第四,实现了农民身份的真正转变,为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和农民专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虽然“四权”的有偿退出是农民自愿的,是自下而上形成的,自上而下规范的,但目前法律对“四权”退出机制的规定并不完善,农民仍然担心进入城市后能否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福利待遇,投资者也担心相关权益的保护。对此,郭建议,对于已经退出“四权”的农民,今后应允许他们参加征地和转制养老保险,同时出台政策允许投资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此外,要建立合理的农地退出补偿机制,促进农民节约使用,有序退出闲置土地,建立和完善资金下乡配套政策和新型城镇化政策李建春说,只有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才能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这对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实现城乡要素高效配置,解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秋微)
编者:耿培
标题:“四权”有偿退出:破题进城农民权利“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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