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福建省泉州市近日发布了2019年首批4200万元“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进一步提高了泉州市重点流域上游水资源保护的积极性,不断改善晋江、洛阳流域的水环境质量。

福建泉州下达4200万元两江补偿资金

根据泉州市政府2017年颁布的《晋江、洛阳河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40%的流域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以流域面积、流域水质水量、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率、用水量为基础。总量控制、重点整治任务完成率、生态保护因子等分配给上游县(市、区),主要用于上游县(市、区)级组织,另外60%的资金以项目补助的形式安排,主要用于锦江、洛阳上游相关县(市、区)组织实施的水资源保护建设项目。(周景韵谢伟)

福建泉州下达4200万元两江补偿资金

编辑: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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