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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日报》记者文继聪报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实名制账户自律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非法使用他人账户的自律管理,甚至首次提出账户出借人也将采取自律管理措施限制新账户。
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查处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非法经营证券等重大违法案件中,犯罪分子借他人账户掩盖其违法行为的情况屡见不鲜。以“北八道”操纵市场案为例,厦门北八道集团借300多个证券账户操纵多只股票,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增加了案件查处难度。针对这一现象,中国结算严格履行证券账户一线监管职责,坚决打击“重拳出击”。
据了解,《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了对账户实名的使用和管理。首先,建立“开户黑名单”制度。根据现行“限制使用”和“取消”非法账户的办法,对中国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账户的贷款人和借款人,在6个月内不得开立新账户,并要求上述当事人在限制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到柜台办理新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二是将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账户出借方列为实名制的重点关注对象,并设定24个月的重点关注期,将涉及主体名下的所有证券账户纳入重点关注范围。三是进一步强化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账户实名制的管理责任,要求证券公司持续跟踪监控实名制上市账户的实名制使用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非法使用他人账户的自律管理,并首次采取自律管理措施,限制开户银行开立新账户。这不仅大大增加了非法出借账户的成本,也使投资者明白出借自己的账户也是一种非法行为,这将对他们今后的账户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下一步,中国结算将继续加大对账户借贷的打击力度,支持“不断完善”中的实名制账户。
标题:证券账户有了“开户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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