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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为其员工购买团体保险,这是一种福利,但这是有争议的?最近,一些消费者抱怨说,去年1月,黄在接受胃癌手术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发现黄女士患有慢性胃炎,但没有如实告知;黄女士说,由于保单是“员工福利”,即保险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保险,保险销售人员没有亲自解释和告知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因此保险公司应承担责任。
为什么保险公司没有向被保险人解释和确认合同条款?记者联系了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另一方表示,公司为员工投保团体保险时,确实很难逐一向每个被保险人进行解释和确认,但保险公司采取了两项措施。首先,黄女士所在公司人事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对合同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确认,然后公司对员工进行了解释和确认;第二,通过该公司,向每个被保险人发出健康通知,再次确认被保险人被告知保险合同的条款。在黄女士签署的健康通知中,有一个选项是关于她在投保前一年是否患有慢性胃炎。当时,黄女士勾选了“否”。
黄女士为何“隐瞒病情”?双方表示,他们没有故意隐瞒病情。当保险公司将团体保险产品出售给自己的公司时,他们没有亲自向被保险人解释保险合同的条款,也没有向被保险人出示保险合同。他们只是通过公司中后台托管机构的人事部门向被保险人和其他员工发放健康通知,并督促他们尽快填写并提交。双方强调,在投诉之前,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从未见过被保险人,也没有解释和告知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截至发稿时,保险公司以慰问的形式向黄女士支付了4万元慰问金,黄女士尚未接受。保险公司表示将申请监管干预,监管机构将进行调解。
对于这种情况,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提醒消费者在投保时要仔细阅读保单中的健康疾病查询栏,要看清楚条款,不要匆忙核对,甚至核对。这涉及到将来是否顺利理赔;当消费者购买保险,特别是健康保险和大病保险时,他们应该如实回答保险单上所列的询问。
标题:保险投保服务不到位 公司团险福利变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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