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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12日电(603000)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报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昨日公布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情况。(第六届第一个监督检查年,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监事会充分发挥投资者在监督专业力量中应有的作用,下发了174份监督检查报告、催办通知和整改通知,提示存在问题和风险5171项。

国资委:部分央企存在境外项目风险管控不力等问题

监事会监督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内部控制。一些企业存在子公司内部整合不充分、管理资源分散、重复投资和横向竞争等问题;一些企业下属单位招标不规范,存在按规定公开招标、违规分包等问题;企业的一些子公司存在多付工资和违规发放补贴的现象。第二,商业投资。一些企业非法借入资金或提供外部担保;企业部分子公司非法开展融资贸易和融资业务;一些企业存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不足、盲目投资非主营业务项目、市场风险估计不足、投资评审不严等问题。第三,海外控制。一些企业海外项目存在决策不合法、管理不善、风险管控薄弱、违规垫付大量资金等问题。第四,财务管理。企业的一些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夸大收入;企业的部分子公司存在减值准备不足和跨期核算的现象;一些企业通过“清股实债”方式筹集项目资金,风险很大。监事会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进行评估,并提出奖惩建议。

国资委:部分央企存在境外项目风险管控不力等问题

针对监事会提醒的问题和风险,中央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落实,推而广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挽回损失、降低风险2400多亿元,制定和修订管理制度5344项,追究责任人5356人。

国资委:部分央企存在境外项目风险管控不力等问题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为新时期做好监事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依据。下一步,监事会将贯彻党的十九大深化学习精神,坚决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监事会工作的新要求,认真督促企业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研究制定监事会监督事项清单,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和海外资产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国资委将坚持投资者监督与管理的有机统一,不断加强和完善对外派监事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及时性、深度和系统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努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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