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74字,读完约1分钟

2018年6月8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6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毛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毛肉鸡产品被倾销,中国白羽毛肉鸡产业遭受实质性损害,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毛肉鸡产品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该裁定,自2018年6月9日起,进口原产于巴西的白羽毛肉鸡产品时,进口商应按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18.8%-38.4%)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

本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号:02071100,02071200,02071311,02071319,02071321,02071329,02071411,02071419,02071421,02071422。

关闭贸易摩擦处理案件动态,查询贸易救济案件的公开信息

标题: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

地址:http://www.hellosat.cn/hxzx/13791.html